释义 |
投资收益贷方表示投资得到的“收益”,即利得。 投资收益科目是权益类帐户,投资收益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损益类账户是用来对比一定时期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与同一时期的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以确定企业损益的账户。损益类账户又可分为两类,即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的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账户等。这类账户的贷方登记收入的增加;借方登记收入的结转数;采用账结损益的情况下,这类账户期末无余额。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 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人们平常所说的金融投资主要是指证券投资。 为了正确反映投资收益或损失,应设置“投资收益”科目,该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企业取得投资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企业在转让、出售股票、债券时,取得的现金高于对外投资的部分,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反之,则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表示投资损失。收回其他投资时,也应将收回的投资额与投出额进行比较,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由于新制度规定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记入利润总额,因此,在期末应将投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额中,即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期末“投资收益”科无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