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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刷单被骗但是有订单编号和商家单号我应该怎么办
释义
    网络诈骗应对建议:保留证据,立即拨打110报案,到公安机关报案,投诉平台、账号,聘请律师起诉,避免再次被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盗窃、诈骗等行为,将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法律分析
    建议:
    一、保留证据。
    面对各方面的诈骗保留证据是首要的,除此之外被骗者应该将所有交易记录都准备好,以便有关部门查验。
    二、立即拔打110.
    这里所说的不是及时而是立即,就是在刷单被骗的时候,第一时间拨打110,在报案的时候要声明自己已经被电信诈骗。这样110会第一时间将被骗的信息转到反电诈中心,接下来的冻结、止付工作可以立即开展。
    三、到公安机关报案。
    先期进行处置之后,就要携带在自己被骗的材料,道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事情的经过和对方转账记录、手机号等情况,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公安部门可以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开展工作。
    四、投诉平台、账号。
    接下来可以从网络平台方面开展工作,如果刷单诈骗利用了网络平台,可以和客服谈赔偿问题。如果是在微信、qq上被骗可以在平台上举报该账号。
    五、聘请律师起诉。
    在网络诈骗中,平台一般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自己法律知识有限,但是可以通过律师来弥补,如果被骗的数额比较大,可以通过律师进行维权。
    六、避免再次被骗。
    对于网络诈骗,一旦在网上爆料后肯定会惹来很多的关注,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不要轻易相信网上能追回损失的承诺,大部分都是诈骗手段,为防止再次被骗,还是要选择当地公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语
    保留证据,立即拔打110报案,到公安机关报案,投诉平台、账号,聘请律师起诉,避免再次被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盗窃、诈骗等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条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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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