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事保险活动三项原则 |
释义 | 从事保险活动三项原则如下: 1、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这是对保险活动应当具有合法性的要求; 2、从事保险活动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3、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 从事保险活动的工作内容包括: 1、为客户提供保险续保; 2、为客户提供保险咨询服务; 3、定期提交保险市场业务动态报告和市场策略方案; 4、积极维护老客户、开发保险新客户; 5、配合主管完成客户保险的各项服务; 6、定期完成出单客户的资料整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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