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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昌创业补贴政策
释义
    有条件的地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江西省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
    一、三级残疾补贴
    三级残疾证有补贴,补贴政策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4、残疾人职工(含创业者本人)工资及社保支出等费用可按双倍费用计入公司运营成本。
    5、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海口引进人才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一)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二)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就业服务、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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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