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填写变更表格并加盖公章,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地方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股权变化,还需办理新自然人投资者个人信息登记。 法律分析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如注册类型或跨区地址变更的,需填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或在名区地税服务厅领取或从广州地税网站下载;另可选择“免填表”服务,由受理窗打印本表格,纳税人需在表格上加盖公单)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地方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 4.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股权变化,需申报办理新自然人投资者个人信息登记,提供新自然人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拓展延伸 更新法人电话号码的电子税务局服务 更新法人电话号码的电子税务局服务是为了确保法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沟通的需要。通过这项服务,法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方便地更改其电话号码,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及时与其联系。这项服务提供了简便的流程和用户友好的界面,使法人能够快速、准确地更新电话号码。同时,电子税务局还会提供相关的通知和提醒功能,确保法人能够及时了解税务机关的通讯和重要信息。这项服务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电子税务局的便利性和效率,为法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结语 通过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表》,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地方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和副本,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我们可以完成税务登记的变更手续。此外,为了确保法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沟通的需要,电子税务局提供了更新法人电话号码的服务,方便快捷地更新电话号码,并提供相关通知和提醒功能,提升电子税务局的便利性和效率,为法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