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营养费多少计算标准,依据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 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只能作参考,但这一意见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营养费的给付标准,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 还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如果受害人需要补充的营养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关,则受害人不得就该营养费提出赔偿要求。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从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知道,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现实中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营养费的赔偿,则一般实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进行赔偿的。以上是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多少计算标准,依据是什么问题的分析和解答,相信您一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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