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红本的土地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红本是区县政府发给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的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很多是指城中村改造项目,没有产权证,只有村里发的居住证,此证一般是发给自己的村民的,被大家戏称为小红本,而现在很多城中村都对外销售,后享受村民待遇,将来有机会有可能办到正式的产权证。98年以前城市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发的也有小红本,根据建设部1997年11月12日公告,最晚至1998年7月1日,全国各省区市必须颁发统一格式的房产证即大红本。同时开展房产证的换发工作,所以如果至今没有换发新的统一的房产证的,就可能是旧的小红本。1998年以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太原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实行了统一格式发放,这就是人们说的“大红本”。而“小红本”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1998年以前,由太原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100%产权,档案齐全,而且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况时,可以上市交易,同时可换成大红本;另一种是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规定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可以转让,但不能自由上市交易、不能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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