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交通方面,马店片区对外道路交通系统依托济青高速、沈海高速实现与外部远距离区域的快速联系,通过G309以及主干路胶平路、潍蓝路与周边中长距离组团实现交通衔接;G309(胶州即墨界至S219)和胶平路(S219,胶州高密界至青银高速)新改建工程,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列入了“青岛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势”,争取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明年初开工。片区内对重点道路进行了全面整修,并完善了污水管网、强弱电、亮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周边支路也将逐步动工修整,交通脉络逐步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及人居环境也在逐步完善中;产业方面,规划对接临空经济区和胶州主城区,积极引入临空经济相关产业,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已有产业优势,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设施配套,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拓展临空高科技制造业。把握国家级临空经济区的发展机遇,紧抓“空港北大门”的交通条件,密切对接临空经济区北部货运交通布局,积极发展相应物流产业;城市形象上,主要是沿胶平路和潍蓝路的T型发展轴的用地功能优化,以线带面,通过建设顺畅衔接的道路系统,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高产业园区招商的配套条件,积极引导,完善整个产业园区的产业链;进一步考虑村庄整治,居住功能开发,完善城镇功能,建立胶州北大门的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