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阳台未封闭漏水到楼下算谁责任 |
释义 | 如果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阳台漏水,而且房屋未超过质保期,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楼上住户的阳台渗水给楼下的住户导致了损害,已经构成了民法上的侵权职责构成要件。所以楼下的住户能够向法院诉讼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损失,楼上住户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导致损害,导致损害的,应当主动予以赔偿。物业管理公司是对社区里的业主共用部分房屋及其设备承受维修管理职责。 那么相关责任人不赔偿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情况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阳台未封闭漏水到楼下算谁责任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