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怎么填 |
释义 |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是指纳税人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位列前10位的股东情况。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填写包括内容如下: 1、股东名称; 2、证件种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护照等); 3、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4、投资比例; 5、当年分配的股息; 6、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 7、国籍; 8、纳税人股东数量超过10位的,应将其余股东有关数据合计后填入“其余股东合计”行次; 9、纳税人股东为非居民企业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报。 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综上所述,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误填漏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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