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常情况下档案局是可以查到当年的婚姻证明的。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一、双方结婚证丢了怎补办 结婚证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结婚证的具体补办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2、开具证明,为了证明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还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去开婚姻关系证明;除了关系证明之外,还需要一个查档证明,这个需要在原登记机关开具或者是档案局开具。3、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补办离婚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可以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