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次供水规定如下: 1、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对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管理。 2、即使是二次供水,物业公司也没有给业主停水的权力,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不应该给业主停水。 3、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是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来征收的,通常是不附加二次供水的费用,其缴纳的水费包含二次供水的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