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忘记当时说的话,说明你当时明显醉酒,此时提供的证言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警察应该还会再找你重新取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