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民事案件,当事人不出庭参加审判的,人民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缺席判决要慎重,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要注意审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等是否已经严格依法送达给了缺席的当事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那么怎样送达诉讼文书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给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可以送交指定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