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外交部分工如下: 外交部贯彻执行国家总体外交方针和国家外交政策,维护国家最高利益,代表国家处理双边和多边外交事务等。在正常情况下,外交部在世界各国都是其中央政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在有些国家里,外交部并不叫作外交部。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于1981年重新设立,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中央外事小组。2000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与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该小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外事、国家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六条 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具有胜任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语言能力; (六)具有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