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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遗失了证明书怎么办
释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遗失了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书面申请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拒绝补办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申请仲裁,裁决书可以作为证明使用。
    一、离职申请书填错了可以改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原因填写错了,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出具。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出具的辞职报告中填写的离职原因存在错误,劳动者可以取回重新向用人单位出具。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位拒绝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单位拒绝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并且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的调解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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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