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送的花园没有产权,赠与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无瑕疵,导致受赠人遭受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赠人可要求赠与人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赠送的花园没有产权,赠与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导致受赠人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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