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车无接触事故全责的认定: 1、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因汽车违规操作导致骑行的非机动被吓到摔倒,那么此事故就由汽车负全责。 2、机动车绕过违停车辆导致与其他车辆碰撞的。因违停阻碍了正常行驶的车辆绕行,在绕行中无法及时避开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其碰撞事故就由违停车辆负全责。其具体责任认定还是要以实际情况以及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