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浙江社保缴费基数: 1、企业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的2419元调整为2586元,上限从原来的12093元调整为1292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38元,上限为11128元。 3、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为统一基数4031元; 4、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统一基数2419元; 5、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范围为2419至12093元。 浙江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职工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15%,职工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目前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