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数计算。如果 工资 在每一年工作后支付一个月,并且在六个月或更长时间内不到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少于六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 如果 合同到期 后合同没有续签,工人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