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弊端是什么呢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期限,为期30天。离婚冷静期的实行使离婚率大大降低,但是对于一些想要马上离婚的夫妻来说,离婚冷静期就是一种折磨,想要马上解脱婚姻关系,却还要等30天才能去拿离婚证。离婚冷静期的弊端为: (1)离婚冷静期制度增加了不确定性与风险。 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因为双方的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在此期间涉及到的一系列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比如在离婚冷静期期间一方恶意借债的,明显是对于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侵犯。但是另一方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 (2)离婚冷静期制度加大了离婚双方的成本。 一方面,双方在离婚冷静期之后还要共同再去一次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另一方面,如果在冷静期期间,其中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坚持离婚的,这时候另一方就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而诉讼周期又比较漫长,法院对于离婚的判决又采取审慎的态度,这对已经签订协议本来可以离婚了,但是另一方又反悔,坚持要离婚的一方来说,成本加大,风险也加大。 离婚冷静期几天 登记离婚的离婚冷静期为30天,申请登记离婚的,必须经过30天的冷静期,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但是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目前“离婚冷静期”三十天的规定,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双方有激烈的冲突、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情况等,都不受冷静期的限制。 我国目前现行的离婚程序分两种。 一是协议离婚,也叫自愿离婚,换言之,就是两个人都同意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书,商量好了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等问题,然后去民政局办理手续。 当然,这其中也会存在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或者一方有出轨、家暴等重大过错,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此时,就需要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仅针对登记离婚的情形,并不影响涉及重婚、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的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得到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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