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借钱后,需要还款时,在6种情形下可以不还利息: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可不还利息。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可不还利息;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可不还超过部分的利息。 4、“抽头”、“砍头息”的情形,可不还利息。 5、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可不还利息(借款人提前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6、借款合同无效的,可不还利息。 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等,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