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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养老金领取两年后死亡了,就亏本了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 法定继承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 离退休人员 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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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