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第二次怎么申请 |
释义 |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未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几次?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就可以申请领取,不过重新就业并且再次失业的,缴纳时间都是进行重新计算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应当合并计算,最长不可以超过24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办法失业时间怎么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金怎么领取条件和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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