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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释义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会行使权力的具体途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质,各个不同的公司往往有不同的做法,法律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法定要求。议事方式是指公司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
    一、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董事长是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董事。也就是说,董事长首先是董事,符合公司法对于董事的产生(股东会选任)、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和任职资格(公司法第147条)的强制性规定。其次,董事长的产生程序完全由章程规定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董事长是选举产生的,可以通过选举进行更换。法人则是指依法定程序成立,具有组织章程与机构,拥有独立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应诉的组织体。两者的职权也不同,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董事长的议事规则和方式,都由章程规定。
    二、股东会决议必须盖公章吗
    股东会决议不一定是盖公章。对于自然人股东是可以签字或者盖私章的,但是对于私章应该有合法的证明,所以股东会决议只要有全体股东签字就能够产生效力,并不一定需要公章。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哪些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3、绩效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4、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一、董事会会议的流程如下:
    1、首先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2、由董事对所议事项的行使表决权;
    3、由董事会作成会议记录,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4、具体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如下:
    1、组成不同,股东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职工代表和其他成员组成;
    2、性质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3、职责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可选认与解聘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
    总之董事会一般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绩效薪酬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四个委员会,一般只有上市公司才强制要求需要在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自的职能不同,提出的方案交给董事会审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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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3: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