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要赡养对方父母吗 |
释义 | 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媳妇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 一、嫁出去的女儿还需要抚养妈妈吗? 嫁出去的女儿也需要赡养母亲。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孩子的婚姻状况改变而消失,已婚的成年子女即使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结婚后的女性,只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结婚后的男性对岳父岳母也没有赡养义务。 二、女方丧偶后对男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丈夫死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而儿媳与公婆并不具有血缘关系,儿媳只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丈夫死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 但如果儿媳赡养公婆的,则可以或者继承权。 三、儿子,女儿出嫁,儿媳妇赡养老人的义务是? 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对老人有赡养义务。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只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儿媳妇只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儿媳也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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