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
释义 |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一人自行订立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客体不确定;要物合同未给付;须经批准、登记的合同未履行手续;法律或约定书面形式未履行。 法律分析 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拓展延伸 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 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常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和理解、合同签署的有效性、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等。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些应对策略。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对每一条款的含义和约定有清晰的理解。其次,合同签署前要确保双方的意愿真实和合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期限履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纠纷,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援助,诉诸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综上所述,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常见问题需要通过合理的应对策略来解决,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同的不成立,可能出现个人自行订立、意思表示不一致、客体不确定、未履行给付、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未订立书面合同等情形。合同成立过程中常见问题包括条款解释、签署有效性、履行违约责任等。应对策略包括仔细阅读条款、确保双方意愿真实合法、严格履行合同、解决纠纷可协商或法律援助。总之,应通过合理策略解决问题,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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