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算彩礼。 订婚给的钱也是彩礼,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会判返还彩礼。 定亲也就是订婚,新人在订婚的时候,男方给的钱不是彩礼钱,一般结婚的彩礼钱在有的地区也会称他为纳彩和聘礼,在中国几千年以来一直都有着这样的婚嫁习俗,所以要根据这种婚嫁习俗,如果男方想要娶女方为妻的时候,所以在这个时候一定要给女方彩礼钱或者是下聘礼。 订婚时候的礼金,每个地区的习俗都是不一样的,在有的地区订婚时候的礼金,它只是彩礼其中的一部分,有的新人在订婚的时候会给一部分等到结婚的时候再全部给,但是有的新人是在订婚的时候给女方礼金,在两个人结婚的时候就不需要再给对方彩礼钱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