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 ,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 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 ,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 (四)、 (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二、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二)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三)《户口簿》《身份证》 (四)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五)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七)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派出所要做调查 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三、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 1、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并开具接受证明,由村小组、村委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并由村民代表签名; 2、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并在接受证上签字盖章; 3、经县局户政科同意,并在接受证上签字盖章; 4、凭接受证明及户口簿到迁入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凭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到迁入派出所上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一、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