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合同必须去法院吗 |
释义 | 撤销合同不是必须去法院。可撤销的合同,对方如果认可的,当然不需要去法院;如果对方不认可的,需要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一、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撤销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适用有关除斥期间的规定,即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1年,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可撤销合同必须起诉吗 可撤销的合同并不是要求当事人一定行使。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选择不撤销合同的,则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选择行使撤销权的,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认定后,才可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这种合同无效还是可撤销 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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