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年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 |
释义 | 贷款年限为1至30年,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还需要同时满足低于房屋土地剩余使用年限3年以上。 另外,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条件包括: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等;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等等。 一、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三、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可贷额度 (一)贷款额度 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三)首付款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四)可贷额度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30年,最长期限可以计算到70周岁(组合贷款可计算到65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对于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要同时考虑夫妻双方的年龄,以年龄较大者计算。对于贷款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还应符合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比最高贷款期限大3年的规定。 比如:您因购买二手房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您的年龄为40岁,爱人的年龄为45岁,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为27年,则按年龄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5年,按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4年,最终您最高可贷款年限为24年。 4、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 住房套数认定是以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和其他尽职调查的结果为准。通过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和其他尽职调查,查询到夫妻双方没有住房记录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查询夫妻双方有一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5、组合贷款 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购房资金需求,可以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比如:您购买住房需要申请200万元的贷款,在同时符合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200万元的组合贷款,包括12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80万元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但需注意的是,如您就同一套房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