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商标申请书应使用商标局指定的书面格式。 2、申请集体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按类申请(即1标1类1份申请的原则)。 3、每1个商标申请应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并在商标申请书商标种类栏上注明商标是集体商标。 4、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易于粘贴,长和宽应当在5~10厘米的范围。 5、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并用打字机填写。申请书上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一栏由商标局填写。 6、商标注册申请人,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义一致。 7、申请人将商标图样贴在申请书商标框内,贴方的方向为指定方向。商标用字应当书写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命名用的异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8、填写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填写。 9、申请人按规定向商标局缴纳申请与注册的规费。 一、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二、集体商标的概念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