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发票上盖了两个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发票专用章可以吗 |
释义 | 用不着盖那么多,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上述规定,新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上应加盖“发票专用章”才有效。 一、开增值税发票相关事宜 (一)增值税发票被开具方需提供的资料: 注册单位,注册地址,注册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国税号。 (二)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其实就足够了,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其实付款单位的名称是可以手写的,这也是发票上唯一可以手写的地方。还有就是要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 二、合同上盖发票公章可以吗? 合同上不可以盖发票章,一般盖合同专用章或者法人公章。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盖的章,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不能仅盖财务章或者发票章。 三、电子版发票没有公章生效吗 电子版发票没有公章不能生效。电子发票不盖发票专用章没有效的,电子发票都需要由开票系统的发票专用章进行盖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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