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证怎么补办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 、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 10 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农村宅基地证有什么用 1 、可以领取 拆迁补偿 当遇到政府拆迁征收土地时,持有宅基地证书的农户,能够领取相应的 征地补偿 款,而没有证书的农户,由于无法证明被征收的宅基地的权利归属,便不能拿到补偿。 2 、领取落户补贴 拥有宅基地证书的农户,在选择进城落户后,退出农村宅基地时,可以凭借宅基地证书领取相应的落户补贴。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效力 1 、 宅基地使用权 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 城镇居民购买 ; (2)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 (3) 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 (4)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 (5) 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 含宅基地 ); (2)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 (3)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 (4)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 (5)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农户可以凭借宅基地证书,在拆迁征地中领取到拆迁补偿,在进城落户时获得落户补助 ,宅基地证有很多好处,所以当丢失了宅基地证时最好尽快进行补办。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