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自己的姓名,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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