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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贷是用房屋抵押的吗
释义
    房贷一般是用房屋抵押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当事人以房屋抵押,应当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一、债权质押可以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质押需要告知债务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的债权进行出质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债权优先受偿,质权人与出质人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后,基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债务人,以便其做好履行准备。
    二、合同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债务纠纷可以协商、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债权已经到期或这是快要到期的时候,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有还款的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对于偿还债务的时间、方式以及数额等和债务人进行协商,敦促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是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签订还款的协议。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是第三人予以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和抵押人或者是保证人进行协商,使得抵押人以足够金额的抵押资产来抵偿债务。
    三、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否优先受偿
    抵押权是优先受偿的。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属于物权,而物权优先于债权,因此抵押权是优于债权的,这里的债权是普通的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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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