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怎样维护自身利益? |
释义 | 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1、通过小股东的知情权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如遇障碍,可在法定程序后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 2、股东衍生诉讼。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间接保护其合法权益; 3、股东有权要求股利分配。当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时,控股股东因各种原因拒绝分配盈余或过度提取任何公积金,损害股利分配权; 4、小股东行使退股权; 5、符合条件的,请求解散公司,维护自身利益。 一、小股东权利受侵害的情形及成因有哪些 小股东权利受侵害的情形及成因是: 1、大股东控制股东会 大股东在股东会上利用其优势股权比例,强行通过自己提出的决议案。股东会形同虚设,小股东缺乏话语权和影响力。甚至从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 2、大股东控制经营权 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把持股东会,进而操纵董事会,控制高层管理人的任免,控制了经营权。小股东被排斥在公司经营管理之外,甚至连公司的基本经营状况都无法了解。极端的情况下连公司的大门都进不去。 3、大股东限制红利分配 大股东控制的实际经营者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转嫁经营风险,或通过高额年薪制等手段,变相瓜分红利,侵害小股东的投资收益权,使小股东投资公司获利的目的落空。甚至在公司连年赢利的情况下也从不分配红利。 4、小股东苦难深重,退出无门 在原有的法律体系下,小股东在失去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收益权甚至知情权的情况下,却无法转让出资退出公司;在公司经营连年亏损,发展无望,目的落空的情况下,却无法解散公司以停止损失的扩大。 二、股东的九大权利 1、股东身份权 作为股东有权利要求公司向自己签发出资证明,有权利要求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载入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作为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根据所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针对一般事项的表决,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针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举与被选举权 作为公司的股东均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作为本公司的董事和监事。 4、分红权 公司在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先行提权10%列入法定公积金,再行提取5%—10%列为法定公益金,剩余利润可按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5、退股权 公司符合分红条件且连续5年不进行分红的,或者公司出现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形的,股东有权退股。 6、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并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7、提议、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议的权利 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不履行相应职责时,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股东针对股份转让具有优先受让权和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 9、诉讼的权利 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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