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方式: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