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工资发放新规为员工中途离职奖金的发放如下: 1、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支付周期未满的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计发;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计发;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计发; 4、没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5、工资支付表保存时间延长; 6、工资清单可通过电子形式提供; 7、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三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