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廉租房购买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申请家庭居住满一定年限(至少满3年)后,具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 此次筹措的廉租房源主要分布在江桥、周浦、康桥、航头、浦江、华新等保障房基地,将分批调配给市中心城各区,首批启动的区包括黄浦、虹口、长宁、闸北、徐汇、静安及青浦,其他区(县)也将在7-8月份陆续启动。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采取“先紧后松”的方针,首先覆盖廉租住房对象中生活和居住更为困难的群体。市房管局明确,老年夫妇家庭、残疾人员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等八类特殊群体可优先选择实物配租廉租住房。 一、“先租后买”无需摇号 据市房管局副巡视员、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介绍,本市廉租实物配租的房源采取市和区(县)共同筹措的方式筹集,分为“只租不售”和“先租后售”两类。“只租不售”的主要为在市中心城区域和郊区主城区域内筹措的房源;“先租后售”的主要为在近郊大型居住社区内筹集的房源。 考虑到部分廉租实物配租家庭通过一定时期积累,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可能有所提高,对住房的需求有所提升,政策规定,租赁“先租后售”房源的实物配租家庭,居住一定年限后愿意并申请购买已承租住房的,其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参照共有产权房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无需进行摇号和选房,可以直接办理购买手续。房源定价方案按照签订租赁合同时相邻区域的共有产权房售价和购房人产权比例确定,并在申请家庭提出购买申请前公布。 二、允许“拆套”租住 市房管局明确,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配租面积标准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约为建筑面积20平方米)。 根据选房面积标准的规定,每一申请户最多只能选择租赁一套廉租住房。廉租住房最小按照成居室供应。根据有关规定,最小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小于居住面积10平方米,最大选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配租面积的1.5倍。根据房源具体情况,部分配租面积较小的申请户可以自愿组合,选择共同租赁一套两居室及以上住房。 “廉租房可拆套供应,是一项新政策。”李东表示,其主要是考虑到房源情况,廉租保障面积不大,而符合廉租家庭要求的小户型又较少,因此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配租标准,允许“拆套”租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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