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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释义
    不能。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可行的,但其配偶名下的财产不可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而应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分割后方能执行。
    一、能否要求法官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
    能否拍卖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涉及到两个事实认定,一是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二是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两个事实法院无权在执行程序中作出认定,必须在诉讼中通过举证、质证等程序方能作出事实认定,所以你不能要求法院直接在执行程序中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必须另行起诉被执行人配偶承担连带给付义务。当然为了保护你的利益,可以在诉中或诉前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对夫妻共同财产先行查封。
    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可不可以执行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所以法院可以将其共有财产一同强制执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关系,该种共有状态体现在夫妻共同财产整体上,而非一个或某一部分财产。
    如果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将产生明显的法律漏洞,导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损害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有通过追加被执行人或起诉被执行人配偶取得其对本案的债务负清偿责任的裁判,将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转化为执行标的才能依法执行,为了避免财产转移,可由申请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财产担保,对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
    三、丈夫借款可以执行妻子的财产吗?
    丈夫欠债一般不能对妻子名下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丈夫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债务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但实践中,若是经过其配偶的同意,那么在偿还一方债务的时候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可行的。若是配偶不同意执行共同财产,此时也可以先就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划分,之后再执行属于债务人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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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