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海国际仲裁院能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可以强制执行,仲裁指的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做出裁决的第三方应该具备公认的地位,一般为不是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在经过对纠纷的审理后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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