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局分哪几个部门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发展规划处 财物基建处 基础教育处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科研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处 高等教育处 教育督导室等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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