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属于委托合同 |
释义 | 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建建设工程合同,而并非属于委托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房屋施工方没有资质对方能否拒付施工款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对方当事人也应当支付施工价款。对方当事人不能仅以施工方履行有瑕疵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支付施工款。 二、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被确认无效的后果。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就被确认无效的情形,笔者认为,不能按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实行恢复原状或双方返还,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无法补救或所建工程在防洪区域内对防洪工程构成威胁的,应按照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已经完成部分工程应拆除,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应返还。第二种情况,工程质量完全合格,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计划,则已完成的建设工程归建设方所有,承包方所付出的劳动由建设方折价补偿给施工方,折价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比例折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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