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经他人的同意,用他人的照片当头像的,是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违法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 一、侵犯著作权后果严重可提精神赔偿吗 侵犯著作权后果严重,且侵犯的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权利人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用他人照片发朋友圈是否侵犯肖像权 可能会侵犯公民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若出于盈利目的发表他人照片,那么应属于侵犯肖像权,对方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若不是出于盈利目的发表,但也未经本人同意,那么也应属于对人格权的一种侵犯,对方同样有权要求停止使用。 三、名字侵权该怎样处理 名字侵权的处理: 1、停止侵权。侵权名称发生或者继续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 2、赔礼道歉。当行为人因干涉、盗用或者伪造他人姓名而对受害人造成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可以理解时,侵权人应当口头、书面或者报纸向受害人道歉; 3、恢复声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范围内产生影响,应在多大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声誉。其方法可以是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材料,以消除影响,恢复声誉; 4、赔偿损失。对于物质损失,侵权人应赔偿损失。有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