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有效期内符合法定撤销条件的可以撤销合同。具体条件有: 1、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 2、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 3、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条件等。 可撤销合同从什么时候无效呢? 1、可撤销合同自撤销后无效; 2、被撤销的合同的效力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3、但被撤销的合同在撤销前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使撤销的目的是使以生效的合同消灭其法律拘束力; 4、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5、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合同成立后,还未到生效时间的,原则上是可以撤销的。但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可以撤销该未生效的合同,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则可能无法单方撤销。如果单方撤销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