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女方需要退还订婚钱,但如果男方不要求退还或者以书面形式表示赠与,则可以不用退还。如果男方要求退还,两人没有共同生活,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订婚钱;有共同生活,并且该订婚前也作为了两人共同生活的开支,女方也为了订婚准备了大部分的嫁妆,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以及当地的习俗等因素来考量是否需要退还彩礼以及退还的金额。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