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目的在于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领的没有合法根据的利益,并不是为了填补受损人所遭受的损失。这也是不当得利不同于侵权之债之处。 所受利益中的“利益”应是形态多样的,民法的“利益”包括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两种,各国(地区)立法也有不同的规定。肯定说认为,不当得利的利益既包括财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利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也有相关立法规定。否定说认为,不当得利的利益应仅限于财产利益。我国大陆一般认为,不当得利法上的利益仅及于财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