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离婚注意事项? |
释义 | 民政离婚的注意事项有: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协商一致;双方都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中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载明财产债务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 一、双方同意离婚要多久才能离 最快也需要一个月,因为有离婚冷静期。登记离婚程序如下: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协议上有没有约定一方不签的时间段 一方不签离婚协议的,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必须是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且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才开始生效;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应出具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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