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的顺序为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且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